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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人除非由水和聖神而生,不能進入天主的國』(若三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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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主耶穌基督親定的聖事,它賦予人聖事的德能,使人「堅」強不怕外力的攻擊,「振」作精神,克服困難,負起傳揚福音的使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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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祂的血,在你們內,便沒有生命。誰吃我的肉,並喝我的血,必得永生,在末日,我且要叫他復活」』(若六53-54)。 耶穌在最後晚餐時建立的,祂使自己真正臨現於餅和酒形態內,成為信友的食糧。使凡領受這聖體聖事的人,彼此成為兄弟姐妹,在基督內彼此結合,達到與主與人共融的至高境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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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領受聖神罷!你們赦罪誰人罪,就給誰的赦免;你們存留誰的,就給誰存留』(若廿23)。 這是耶穌親自立的。祂在升天前將赦罪的權柄交給了教會,使教會能繼續耶穌去尋覓罪人、領導罪人回歸父家的工作。若我們因罪遠離了天主,我們可藉這聖事與天主及教會重新修好,獲得罪的赦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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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耶穌特別關心病弱、衰老和臨終的人而立的。使領受此聖事的人得到恩寵和力量,在病中常能保持內心的平安,不失忍耐,一心依靠天主的照顧。因此,病者的親友有責任通知神父,使患病的教友儘快領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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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不是兩個,而是一體了。為此,凡天主所結合的,人不可拆散』(瑪十九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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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稼固多,工人卻少,所以你們應當求莊稼的主人派遣工人來收他的莊稼』(瑪九3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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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齋的用意是:第一是彌補罪過;第二是促進教友皈依基督的心愈益成長,引導教友思想像基督,行動肖似基督。 小齋:教會規定凡已足十四歲的教友,在每年的聖灰禮儀及聖週內星期五紀念基督聖死日,應守小齋,即在那兩天放棄取用熱血動物的肉類食物。 大齋:教會要求年齡已滿十八至五十九歲的教友在每年的聖灰禮儀及聖週內星期五紀念基督聖死日,應守小齋外,還要守大齋,即在那兩天只可飽食一餐,其他兩餐只可進食少許食物,其餘時間可飲流質飲品,但不能進食其他食物〈藥物除外〉。此外,在四旬期內,可每天參與彌撒、朝拜聖體或拜苦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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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神父在獻彌撒時,為自己的意向〈包括為煉靈、求恩、謝恩等〉祈求天主,並為此奉上多少獻儀以支持教會的經費,也是教會的傳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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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堂區的教友戶籍紀錄常新,教友搬遷必須通知原來所居住堂區之神父,並到新遷入的堂區登記。 |